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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力資源部門的工作時間
人事績效絕不能以工時作為衡量標準。.
還記得當同事在下午3點下班回家時,大家常說的那句話嗎?
“「哇,她有半天假期嗎?」
不,她沒有!
畢竟,她已經工作了7.5小時,並且取得了成果。.
每當看到那些工作狂僅僅因為幾乎全天候待命,就受到讚揚和提拔時,我至今仍感到不解。.
但是,,
他們是否始終保持高生產力?我不太認同。.
即使只有 7.5 小時,也能做到以下這些:
=> 進行 3 場候選人面試並進行評估
=> 主持 2 次內部會議並擬定待辦事項
=> 為 1 位高階主管提供教練輔導
=> 處理 15 封電子郵件
=> 打幾通電話
=> 規劃隔天行程那位工作7.5小時的同事,就是我本人。.
獨自撫養 4 個孩子。.
我學會將注意力集中在自己的成果上。.
如今,我的個人工作時間已完全擺脫了外部框架和固定工時的束縛,我也將這種理念傳達給了我的團隊。.
儘管如此,我們依然工作勤奮且樂在其中。創意源源不絕。.
對我們來說,重要的是成果,而不是工作時間!
你們也這麼認為嗎?
舉手 ✋
還有誰會專注於成果,而不是工作時間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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